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直属事业单位,创建于1984年,具有国家一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和国家一级煤矿安全培训资质。2005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推荐,依托中心,成立了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中心是全国安全生产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烟花爆竹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煤矿安全培训示范基地、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中南基地、国家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综合实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湖南专业中心、湖南省烟花爆竹重大技术成果转化基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结合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7个;招聘计划7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和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nvist.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至4月18日17时止。
2.补充材料时间:2024年4月20日17时止,仅限上述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的应聘人员。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专区”,对岗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①《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贴照片,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式一份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相关证书还需提供中文翻译资料。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必须明确注明工作岗位,加盖工作单位行政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还需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一致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资料或聘用劳动合同,否则工作经历不予认可)。在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15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在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nvist.cn/)上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环节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携带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各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试讲。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学识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试讲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后的合计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成绩在中心(学院)网站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综合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396565(中心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396502(中心纪检监察处)
附件:1.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1: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x
2.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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